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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工程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丙七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乙四街(甲三路至丙七路段)一次网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09:52 信息来源:交易中心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工程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丙七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乙四街(甲三路至丙七路段)一次网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3-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工程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丙七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乙四街(甲三路至丙七路段)一次网新建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1〕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工程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丙七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乙四街(甲三路至丙七路段)一次网新建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工程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一次网新建工程

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工程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一次网新建工程

三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工程丙七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一次网新建工程

四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工程乙四街(甲三路至丙七路段)一次网新建工程

以上四项工程挖沟槽敷设管及顶管,建设规模丙四路直埋预制保温管2974米、乙四路直埋预制保温管2943米、丙七路直埋预制保温管2943米、乙四街直埋预制保温管3615米;

  2.4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5606333元、二标段:乙四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7126681元、三标段:丙七路(乙五街至丙二街段)6106782元、四标段:乙四街(甲三路至丙七路段)11309106元;

2.5建设地点:经开北区丙四路、乙四路、丙七路、乙四街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有效工期:5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

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

3.3.1(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2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11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即每个投标人可对四个标段同时投标,最多可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28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179-982-483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简称+联系电话。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开标过程无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 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1451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齐超

电话:0431-846100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责任编辑:李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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