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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 2022-11-22】
关于印发《2022年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攻坚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建设,现将《2022年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攻坚方案》印发给大家,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

  联系人:李袁   88779596

         

  附:2022年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攻坚方案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2022年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坚持不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改革难点任务攻坚,加快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进一步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效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锁定“全国第一方阵”目标,以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最忧、最急、最盼、最怨问题,以问题导向、目标引领、数字赋能,持续发力、综合施策、务求实效,打好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战,全力提高我市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评估排名。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网办。推动“协同服务”“联合验收”“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子系统”以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着力实现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和“隐形预审”。

  (牵头部门:市政数局、市规自局、市建委;配合部门:办理建筑许可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分阶段整合有关测绘测量事项。按照长春市统一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在竣工验收阶段综合测绘的基础上,进一步分阶段整合更多测绘测量事项,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多测合一”,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

  (牵头部门:市政数局、市规自局、市人防办、市房管局配合部门:市林园局、市建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推动“多规合一”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协同服务”阶段的相关工作,实现一次性告知企业建设条件和评估要求。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推进“一张蓝图”图层数据的更新;按照保密规定,提出脱密或人工处理等方案,解决图层信息涉密问题。

  (牵头部门:市规自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深化联合验收改革梳理优化房产测绘成果确认事项要件材料和结果文件,纳入联合验收事项并上线运行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进一步扩大联合验收范围,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功能完整符合独立使用要求)创新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牵头部门:市建委;配合部门:市规自局市房管局、市人防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推动“一站式”中介服务完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规范建筑领域中介服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各部门调整完善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各中介机构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承诺时限和信用评价等信息,完善长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身份认证、成果提交等功能;推进长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牵头部门:市政数局;配合部门: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6.强化重点项目全程领办办。针对省、市重点项目,打造全程领办代办体系,即市区两级领办办团队联动,推行重点项目两级会商调度、联席会议两级议事、主动服务全程跟进制度,印发领办帮办制度,组织部门人员、专业人员定期开展领办协办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领办帮办员业务知识和领办帮办水平,创新开展网络会商“面对面”“屏对屏”联审联批定制服务通过集中审批、专项调度、就近办理、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以精细化的“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牵头部门:市政数局;配合部门:办理建筑许可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7.推进线上技术审查。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水许可、节能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非承诺制)等12项事项实行在线行政技术审查、联合审查等,杜绝“体外循环”和“隐形预审”。

  (牵头部门:市政数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规自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水平。推进水、电、气、热、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报装、验收、接入统一纳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市政公用接入服务于联合验收资料审查前完成,结果数据通过省工程审批系统推送至有关联合验收部门,企业不再提供纸质要件材料。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通信办;配合部门:办理建筑许可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优化协同服务。强化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企业的服务引导,组织报建单位在事项联合办理前到发改、规自部门开展协同服务。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推进“一张蓝图”图层数据更新;按照保密规定,提出脱密或人工处理等方案,解决图层信息涉密问题。推进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新增用地)全部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选址和建设条件协同,各有关部门在线回复意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主动向企业提供“一单五清”告知单,明确建设条件、审批要件、审批标准和区域评估成果。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规自局、市政数局;配合部门:办理建筑许可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优化市政接入工程办理流程。推进道路挖掘许可纳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办理,水、气、热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临时占用绿地、移植(砍伐)树木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等事项实行并联申报审批。

  (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林园局、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1.推进联合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结果数据和有关测绘数据共享,进一步减少企业提交的不动产登记要件数量,探索工业、仓储类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即发证”,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发证”。

  (责任部门:市规自局、市房管局、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2.精简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办事环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由招标管理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获取有关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精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事项办理环节。

  (责任部门:市建委;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3.推动数字化图纸线上审查。组织建设单位“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子系统”进行应用培训,通过“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子系统”上传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各有关部门应用该系统进行图纸审查及验收现场核对,审查及核对修改意见在数字化图纸上进行“一次性告知”,实现线上审查、修改、归集、管理。

  (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市规自局、市建委;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4.推行告知承诺制。通过开展区域评估、要件材料共享核验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明确办理可承诺材料(容缺)、适用条件、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对企业进行深度“一次性告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提交承诺书,有关部门全程跟踪建设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视履行承诺情况在线填写整改或处罚情况,处罚情况经系统自动推送至“信用长春”,审批部门在线核验项目单位信用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推送,打造闭环监管模式。

  牵头部门:市政数局;配合部门:办理建筑许可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5.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推广运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BIM审查,在长春市施工图数字化专家评审系统的基础上开发BIM审图系统,明确BIM模型准入、交付标准及范围,确定精度要求、技术要求、格式要求,实现建设单位报建、勘察设计单位资料传输、专家审图、主管部门监管的线上BIM审图。同时,兼顾规划、招标、造价、施工、竣工、运维等阶段BIM技术应用的标准化信息传递和共享。

  牵头部门:市建委;配合部门:办理建筑许可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深化“区域评估”改革。以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为突破口,推动同一地块开展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水土保持等区域评估。有关部门指导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及时公布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块及评估事项,将区域评估成果纳入区域控制性规划,在土地供应前,通过协同服务告知项目单位该区域开展评估及简化办理事项情况。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规自局、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7.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开展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活动;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依托省统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增加自助服务等便民设备,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相关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强化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8.推进市区优化服务水平一体化。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每半年组织一次巡回督导,制定综合窗口人员开展“以干代训”培训方案,提升各县市区、开发区综窗人员受理、窗口辅导能力。

  (牵头部门:市政数局、市建委;配合部门:办理建筑许可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标各成员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提升计划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目标落实落地,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有条件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按照减环节、减时间、降成本、优服务的总体要求,制定更多先进举措和惠企政策。

  (二)积极培育评价案例样本。指标各相关部门要注重过程管理和结果留痕,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注重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对于营商环境重点考核内容和工作任要精心培育可供检验、核查的实践案例和后台数据,并做好梳理统计。

  (三)做好宣传培训。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宣传报道,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办理建筑许可相关政策,自觉运用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项目申报人员、政府审批人员和综合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培训,提高申报效率和审批效率。指标各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传培训活动,并将宣传成果报送至市建委。

责任编辑:王志刚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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