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91-05-0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11:03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长春睿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91-05-009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隋艳艳
联系电话:0431-84857358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长春睿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红晶
联系电话:13644417914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月。
附件:最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91-05-009地块土壤调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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